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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7、印第安大軍彙聚二

2026-10-25 作者: 漫卷詩書萬點花

剩下三個大隊,都是十分驍勇的部族。儘管他們武器簡陋,還是一直和殖民者戰鬥了幾百年。

四大隊,塔斯卡洛拉人大隊:原居弗吉尼亞州和北卡羅來納州,1722年加入易洛魁聯盟,後主要分布於紐約州及加拿大安大略省。現在他們就是最早發現飛艇降落的部族。這裡就是他們的地盤。

五大隊,切羅基族大隊:美國規模最大的印第安部落之一,原本生活在紐約以南的東南部,19世紀30年代經曆了被迫遷徙的“眼淚之路”。現在他們就在東海岸英格蘭殖民地外圍。

六大隊,阿爾岡人大隊:分散部落的集合名稱,分布在從紐芬蘭到落基山脈的廣大區域,與易洛魁人同屬北美東北部兩大主要部族。本地也有幾千人,也組織了千人左右的壯丁。

主要是莫西乾長老和塔斯卡洛拉人酋長們,被封了大明的官兒,給了不少糧食和布衣服,還有鐵器武器。消息已擴散,周圍的部落立刻紅了眼。印第安人的生活條件比外東北的那些通古斯部族還要匱乏的多。至少那些地方有

黑貂之路,有商隊帶來個中物資。

塗山月派人開著卡車帶著長老們挨個去拜訪這些部落,帶去了整卡車的不鏽鋼鍋碗瓢盆,以及鐵質工具,刀具。這些部落全都瘋了。他們幾千年都冇見過這些東西。

北美是一個封閉的環境,這裡啥也冇有。

不過他們的紡織技術發展程度很高。美洲印第安人很早就掌握了成熟的棉紡織和毛紡織技術,但羊駝毛的傳統加工方式和現代“織毛衣”的做法有明顯區彆。

塗山月收到的禮物裡,就有不少的棉紡織品,還有獸毛紡織的披肩和衣服。做工精美,色彩豔麗,可見印染工藝已經發展到了很高的水平。

早在歐洲人到來前,北美西南部的普韋布洛人、霍皮人等部落,就已經開始種植棉花,把棉纖維紡成紗線,用立式或臥式織機織成精細的棉布,用來做衣服、腰帶、披肩等織物,這些布料在當時的部落間貿易中非常受歡迎。

中美洲和安第斯文明的印第安人,也發展出了高度發達的棉紡織工藝,能織出帶有複雜幾何和圖騰紋樣的精美麵料。

安第斯山區的印加原住民,很早就把羊駝毛紡成紗線,用手工織機織成厚實的提花織物,用來做外衣、鬥篷、帽子、圍巾和毛毯,工藝非常成熟,還會用天然染料染出彩虹般的豐富色彩。

北美納瓦霍等部落在西班牙人引入綿羊後,很快掌握了羊毛紡織技術,織出的羊毛毯和織物在整個西南地區都廣受讚譽。

太平洋西北海岸的印第安人,甚至還專門培育出長毛狗,剪下狗毛紡線織成儀式用的毯子。

塗上月對他們這種不平衡的發展表示了驚奇,其他方麵爛的不行,可是紡織業卻如此發達,技術不比大明差多少。真是神奇。

塗山月接過驢蛋呈上來的報告看了一下,點了點頭。楊府乾這個已經輕車熟路了。這些年一直在組織野人當兵。如何控製他們,收買他們,管理他們都是有成熟的製度的。

印第安人十分的落後貧窮。靠漁獵過活的,都是強悍的民族,也是窮的掉底兒的民族。建奴也一樣的。要不是這些年造反,靠搶劫發了大財,他們現在還在鑽老林子呢。

漁獵這玩意最大的特點就是不靠譜,和原始人一樣,能打到啥全憑天意。幾天冇有打到食物都是常有的事兒。

他們屢戰屢敗最大問題是他們的技術發展水平還停留在原始社會的程度,連黃帝的時代都不如,至少那個時代能鑄造青銅器,大禹治水就有青銅工具,還鑄了九鼎。

前哥倫布時代的北美印第安人整體處於石器與天然銅並用階段,未進入成熟鐵器時代,歐洲殖民傳入後才廣泛使用鐵製武器。

他們雖然有銅器,都是天然銅塊經過石錘冷鍛做的。根本不懂得冶煉。

天然銅質偏軟,無法替代石器作為主流武器材料。想要實用的工具和武器,必須通過冶煉,使用合金銅。硬度、鋒利度、韌性才能達到要求。純銅和天然銅太軟,使用場景有限。

但也不是完全冇有鐵,考古發掘出來少量鐵器。極個彆部落能接觸到少量鐵,比如西北海岸部落利用日本失事船隻漂流來的船鐵,因紐特人使用隕鐵,但這些鐵來源極不穩定,無法形成規模化的鐵製武器生產。

日本的洋流是環太平洋的,日本失事船隻很多都會飄到加利福尼亞那邊,有的擱淺在岸邊。很多文明社會的東西就這樣,一直想美洲傳播。這些年美洲發掘出來的中國唐宋明清的打量文物,最大可能就是這些物品是販運到日

本的,隻不過船失事了,飄到了美洲。而不是鄭和船隊去過美洲,早於哥倫被幾百年發現美洲。

現在已經是1633年了,也就是大明崇禎六年了。17世紀歐洲殖民者通過皮毛貿易大量輸入鐵製工具,哈德遜灣公司1671年就開始向北美供應工廠量產的鐵箭頭,印第安人很快學會用鐵桶、鐵箍等廢金屬自行加工鐵製武

器,鐵刃戰斧、鐵箭頭迅速取代石製版本成為主流。

這說明印第安人智力不差,就是發展程度太低了。

弓箭是北美印第安人最核心的遠程武器,距今已有超過13000年的使用曆史。早期箭頭以燧石、黑曜石打製為主。黑曜石硬度高,鋒利度甚至強於鋼刀。就是脆,是一次性使用武器。加工也困難。

17世紀後大量改用鐵製箭頭,穿透力和耐用度大幅提升。

早期他們也冇有馬匹,平原部落引入馬匹後,普遍改用短小的騎射弓,落基山區域的部落還會用獸角和筋腱製作複合弓,威力足以貫穿野牛軀體。

塗山月坐在寶座上翻看情報,這部分是給她委托瑤光弄來的。報告非常詳細。其中有一些內容引起了她的驚奇。

馬的故鄉其實是北美。這裡才是馬的起源地。

馬的祖先——始祖馬誕生於北美洲,後來擴散到世界各地。但北美本土馬早已滅絕:大約1萬多年前,美洲本土的始祖馬滅絕了,從此北美大陸上冇有馬的蹤影。

這個時間剛好是人類從白令海峽的冰川時代大陸橋進入北美的時間。人類用三千年,從阿拉斯加,一路屠殺到阿根廷和南極之間的德雷克海峽。把物種滅絕了百分之九十。

人類是地球的最大害獸,最近的一次物種大滅絕,就是一萬年前人類學會使用工具開始的。

殖民者重新帶回馬:1493年哥倫布第二次航行美洲時,西班牙殖民者帶著馬匹重返北美。印第安人第一次見到騎馬的人時,甚至以為那是半人半獸的神明。

印第安人很快學會了騎馬。西班牙人帶來的馬匹逃散、野化後,在北美草原迅速繁衍。此後一兩百年間,印第安人馴化了馬匹,還發展出自己的騎兵,許多部落轉變為馬背民族。

這些都說明了,黃種人的人種在體能和智力上遠超白人,十分優秀。隻是發展程度太低了。

塗上月聽著營帳外麵的馬嘶聲,著六千壯丁,其中有六百多個騎兵。都是騎馬來的。

“哼,這下子騎兵也有了。原來這裡有這麼多野化的歐洲好馬,看來在這裡捕捉野馬來繁育就可以了,省的從大明運來了。有了馬匹,騎兵和馬車都可以搞起來了。”塗上月心滿意足,這可真是意外之喜,不僅能搶到一塊上好

的煙草種植地,還有大量野化的馬匹。

現在,殖民者帶來的馬匹,逃散到野外形成群落,在落基山脈以東有幾十萬匹之多,足夠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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