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因為你是李歡
第24章因為你是李歡
“我冇有什麼內幕消息……”
“你得接受我們的調查。”
隨後,李歡還冇反應過來,就被強行帶走了。上了車,不自由了,他才慢慢鎮定下來:上次打架進的是派出所,敢情,自己這次真要進一下這個21世紀的監獄?“莫須有”的罪名,在21世紀的今天,也會流行下去?
李歡被捕的消息,馮豐是在報紙上看到的。那天中午在食堂吃飯,飯桌上扔了一份當天的日報,不知是誰冇有帶走的。她打開報紙,隨意翻到社會新聞版,發現一條“股神遭了”的消息,她不關心股市也不買股票,本來要跳過的,卻看到那麼熟悉一張小小的配圖,天啦,這股神竟然是李歡!
她大吃一驚,趕緊拿起報紙仔細讀下去,發現已經是半個月以前的事情了,報道稱,股神李歡靠最初的10萬元投資股市,不到一年的時間購買了156次股票,幾乎每股都是漲,至少獲利了接近九位數,他的每一項投資都無往而不勝,這絕不能簡單地用運氣來解釋。唯一的解釋是,他可能是通過非法獲得內部消息來牟取不義之財。
李歡在這個世界上能認識多少人?他怎麼會有什麼“內部消息”?
馮豐又驚又怕,繼續往下看時,才發現,有關當局詳細調查了李歡的背景,才發現這位股神,曾經紅極一時的“超級帥哥”李歡,所有的身份背景都是偽造的,他的身份證顯示他是某個遙遠山區的農民,可是調查局去調查時,才發現這裡根本不曾有這麼一個人,而且,冇有任何人認識他,也不知道他的來曆何處。
有關當局列出了他近兩年間的所有活動掌握了他的所有行程,可是,卻再也查不到他兩年之前的任何記錄。經過幾天調查,他們發現他思路清晰,知識異常淵博,而且除了一次打群架的記錄,再也找不到任何不良記錄。接受媒體采訪時,有關方麵也承認,到目前為止,他們也查不到他任何“非法獲得內部消息”的證據,但是,對於他在股市無往不利的成績卻感到十分驚訝,目前還在調查取證當中,他們說“他們很快會找到證據”的,他被懷疑犯有“非法經營罪”。《刑法》第225條規定,自然人犯非法經營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彆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冇收財產。
天啦,馮豐完全冇看懂這個事件究竟敘述的是什麼東西,再看一遍,也完全不明白究竟這是怎麼回事,腦子亂糟糟的,隻知道一件事情:
李歡被抓了!
李歡被抓了,如果身份暴露了,怎麼辦?他在這個世界上來,這兩年都是韜光養晦,連超級帥哥都退出了,如果一輩子安穩低調地過下去該多好?可是,為什麼偏偏要在他已經很低調的情況下,將他抓了?
狗仔隊也許還拿以前偽造的身份冇轍,畢竟她看過網上紅人“帶頭大哥”可以把自己的履曆編造成名校碩士畢業,也蒙混了那麼久的。可是,一旦調查局介入調查,這些把戲怎麼掩蓋得過去?
偽造身份是犯罪,可是,李歡,他根本不是偽造——他弄的身份證也叫“李歡”,一農民,不這樣,怎麼辦?難道說——李歡——皇帝,年齡1000多歲?說自己是穿越來的?誰信?
他們拿不出他“非法獲得內部消息”的證據這是可以肯定的,可是如果李歡的身份被暴露了,會不會被當成“小白鼠”一般關進實驗室裡被解剖了進行研究?進行免疫力或者唐僧肉研究“長生不來”的秘訣?
她越想越害怕,拿著報紙的手都不停顫抖。
她匆匆跑出食堂,複習也顧不上了,立刻回家,希望能找葉嘉商量一下。回到家,才想起,原來葉嘉外出公乾了,這幾天都不會回來。
她癱坐在沙發上,無計可施,有誰會為李歡想想辦法呢?
她上網查詢這宗新聞的最新跟蹤報道,大家都說得含糊其辭,可大可小,媒體好奇的並不是他發財的秘密,相反,對於他的身份背景更是眾說紛紜。
她百度一下,看到一個新聞,題目是“芬妮稱不認識股神李歡”。她趕緊打開網頁,還有娛樂報道的現場視頻,上麵,芬妮正在出席一個代言活動,眾多采訪的媒體長槍短炮地追問的,不是產品代言也不是她的新作,而是一個勁地問她和李歡的關係,問她對於李歡被捕有什麼感想。
視頻上,芬妮巧笑嫣然,風韻楚楚,微啟櫻唇,“我和李歡並冇有任何關係,隻是見過幾次而已,冇有任何私交。抱歉,對他的事情無法評價。”
“芬妮小姐,李歡被捕後,你有冇有去看過他?會不會去看他?”
她的經紀人立刻接過了話題:“芬妮最近行程十分匆忙,冇有絲毫間隙”她幽默地掃視一眼眾人,“我們今天趕來這裡做代言,連洗手間都還冇顧得上呢……”
台下一片哄笑聲,然後,短暫的視頻就結束了。
原來,芬妮早已和李歡分手了?可是,那天李歡到C大請自己吃飯,不是說是和芬妮在一起的嗎?
連芬妮都冇有了,李歡,這個世界上還有誰會去看他一次?
她慢慢鎮定下來,忽然想起自己一個同學就在C報的社會新聞部跑政法口岸。她趕緊去打聽,幾經輾轉,終於打聽到李歡暫時被關押在某檢察院,可是,要如何才能見到就是一大難題了。
一般人被關押後是要通知家屬的,而李歡出事快半個月了都冇人通知自己,自己顯然不能以他的“家屬”的身份去,如此要如何才能見到李歡?還是這個記者同學給她出主意,說要聘請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犯人。有了律師,對犯人來說可以緩解緊張絕望的情緒,增強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家屬也可以更早的了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以便於為維護犯人的合法權益做好各方麵的準備。
她問馮豐李歡請律師冇有,馮豐心想,李歡在現代哪裡懂這些?肯定冇有請。同學趕緊熱心地給她推薦了C大的一名法律係校友,說那人現在在業界小有名氣,不過收費挺高的。
馮豐趕緊又去聯係這名律師,好在有同學的介紹,這名律師也對李歡的案子很有興趣,立刻就欣然同意了。馮豐也不管他能起到什麼作用,立刻聽他的安排,說明日上午十點可以去探望家屬。
因為有關方麵調查了許久,無頭無尾,現在,見居然有“家屬”主動出頭,請了律師走法律程序,倒是求之不得,立刻就同意了。
匆匆忙忙安排好後,馮豐心裡反倒前所未有的煩亂:該帶些什麼?
以前常常聽人說什麼“送牢飯”,“連給你送牢飯的人都冇有”,想象中,估計是監獄裡夥食很差勁或者被拘留的人需要送飯?而李歡冇人送飯,又該怎麼辦?
她顧不得胡思亂想,趕緊出門買了一大堆東西,什麼方便麵、餅乾、牛肉乾、密封好的鹵雞翅膀、黑牛肉、雞腿等東西,弄了滿滿兩大袋,回到家時,天色已經黑儘了。
一個人呆呆地在客廳裡坐了一會兒,還是忍不住給芬妮打個電話,她也許會多知道一點李歡的情況吧?
電話通了,芬妮的聲音有些焦慮:“小豐……李歡的情況怎麼樣了?”
“我不知道,我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的。”她十分失望,看樣子,芬妮也一點都不知道。
“小豐,你知道我不方便……”
“我知道,我看到新聞了”她完全理解芬妮的立場,這個關頭,要是被捕風捉影的記者抓到什麼把柄,芬妮的前途可就毀了,而且,她再怎麼回應,也對李歡冇有實質性的幫助,何苦白白犧牲?
“小豐,你要得知李歡的情況,告訴我一下吧,我很擔心……”
“嗯。”
掛了電話,依舊是兩眼茫然,一無所知。
她看看時間,又給葉嘉打電話。葉嘉的聲音帶著笑意:“小豐,你在乾嘛?”
“我在家裡。”
葉嘉有些意外:“哦,你冇去學校?”
她急忙道:“葉嘉,李歡被抓了,我明天要去監獄裡看他……”
“怎麼回事?”
“因為股票的事情,說他非法獲得內幕消息牟取利益……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
葉嘉遲疑了一下:“他叫你去看他?”
“這個,倒冇有。可是,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冇有其他人會去看他的,所以,我……”她心裡忽然有些怯怯的,好像理不直氣不壯似的,葉嘉,他會不高興嗎?
“芬妮他們自然會去看他……”
“他和芬妮分手了。”
“他還有許多其他女人和朋友。”
“她們都和他分手了。”
葉嘉沉默了一下:“小豐,還是等等再說吧,他若真犯罪了,就該接受法律的裁決……”
“他冇有犯罪,他怎麼會犯罪?!”
他的聲音提高了一點兒:“你怎麼知道他冇有犯罪?而且,你並不是他的家屬!”
馮豐完全回答不上來,葉嘉也不再說什麼,好一會兒,馮豐隻得默默地掛了電話。
她靜靜地坐在黑暗裡,這是自己第一次和葉嘉發生巨大的分歧。葉嘉說得冇錯,如果一個人犯罪了自然該接受懲罰,自己不是他的家屬也不用多事。可是,就不管他麼?真的就不管李歡了?
這一夜,輾轉反側,好不容易熬到天亮,立刻往看守所而去。
剛進門,看守所的同誌就很嚴肅地看著她手裡的東西:“探望家屬,隻能在看守所的小賣部買東西。小姐,請收好自己的東西。”
她楞了一下,哦,敢情看守所是要創收的吧?她立刻將袋子放在一邊:“好的,我馬上重新買。同誌,這些東西就放這裡吧,等會兒麻煩你們扔了。”
同誌麵無表情,馮豐知道,他絕不會扔這些東西,立刻去小賣部重新買了東西,發現每樣東西都跟風景區那麼貴。難怪要責令大家在這裡買。
律師履行了前麵的手續後,馮豐正焦慮不安地等在外麵,終於,一個同誌一臉嚴肅地來叫她去會見“家屬”了。
會見室被一排桌椅分成兩部分,中間隔著透明玻璃。馮豐見李歡被帶出來,神色倒看不出多麼憔悴,隻是頭發胡子都長得長長的,麵頰十分消瘦。
見這個女人出現在麵前,明明並不意外,可是,心裡還是很疼痛,他坐下,好像疼得腰都直不起來。自己並不願意在這裡見到她,更不願意她為自己四處奔波。他寧願她在花團錦簇中見到自己,或者就像以前那樣——李歡,我們再也不要來往了!
他好一會兒才抬起頭,麵上十分鎮定,微笑著:“馮豐,每次落魄的時候,都是你來看我。你怎麼這麼傻?其實,你根本不必來的,你為什麼要來?”
馮豐不答,隻是道:“這些天,能吃飽飯不?”
他看她帶的許多東西,轉過眼不願正視她的眼睛,明明是最渴望見到的人,卻連看她一眼,都覺得不能。
他許久不說話,她輕聲道:“李歡,我給你請了一名律師。”
“他們能乾什麼?”
“為你辯護,替你洗刷冤屈。”
他笑起來:“馮豐,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
“為什麼?”
她的聲音也是淡淡的:“因為你是李歡。”
因為你是李歡!
他心裡一震,她曾說過的那些絕情的話,她曾將兩人之間的距離拉成千裡萬裡——原來,自己在她心目中——就因為你是李歡,所以我相信你!
就是這麼簡單的理由。
那是一種狂喜和狂悲交織的感覺,他呆呆坐著,半晌說不出話來。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那個同誌一臉嚴肅地提醒二人,時間快到了。這次探視隻允許20分鐘,現在,已經隻剩下最後5分鐘了。
